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桌面版)、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或恒生強積金服務熱線的互動式話音回應系統發出更改投資指示:
如我們在任何營業日的下午四時或之前(香港時間)接獲你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或恒生強積金服務熱線的互動式話音回應系統發出的指示,該指示一般會在同一個營業日內處理。如我們在任何營業日的下午四時之後(香港時間),或在星期六、公眾假期或其他非營業日的任何時間接獲你的指示,該指示一般會在下一個營業日處理。
你所遞交的指示將會以確認版面(如你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或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作出指示)或預錄訊息(如你透過恒生強積金服務熱線的互動式話音回應系統作出指示)確認收妥。當你的指示被成功處理後,我們將向你發出確認通知書並傳送到你恒生個人e-Banking內的「閱讀電郵」(如指示經由恒生個人e-Banking或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發出)或寄上確認通知書(如指示經由恒生強積金服務熱線的互動式話音回應系統發出),你亦可於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的「供款╱交易紀錄」部分查看已成功處理的指示。
透過表格:
當收到填妥的表格後,你的指示一般將於五個營業日內處理。請注意確認通知書將會在完成處理指示後寄發給你。
你可以郵寄或到設有強積金寄存辦理箱的指定恒生銀行分行遞交更改投資分布指示表格給我們。我們在收到已填妥及有效的表格下便會處理。當你的指示被成功處理後,我們將向你寄上確認通知書。
忠告
你不應該將強積金文件(特別是必須按強積金法例而必須準時遞交的書面付款結算書及有關支票(如有))遞交至非授權途徑。非授權途徑包括,但不限於:
(1)分行櫃檯職員,
(2)沒有設置「恒生強積金寄存辦理箱」的分行,或
(3)分行內其他的投遞箱(如支票寄存辦理箱)。
任何以非授權途徑遞交的強積金文件均不會直接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處理,同時亦可能要以較長時間方可把文件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當強積金文件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時,方會被蓋上強積金行政部接收文件的日期,你必須留意這會延誤強積金行政部接收及處理你的書面付款結算書或其他指示。沒有向受託人準時全數繳付強制性供款,除會被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徵收拖欠供款款額的5%作為附加費外,更可能會被判罰款或甚至監禁。有關違規情況及罰則的詳情,請參閱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
注意
如你的重組投資組合或資產調配指示的執行日同為(i)僱員自選安排下的權益轉移(「自選安排轉移」)之執行日或(ii)由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退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退款」)之執行日,或(iii) 在連續執行自選安排轉移及╱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退款的日子,你的指示將會順延至完成處理自選安排轉移及╱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退款後的下一個營業日處理。
如你的強積金賬戶累算權益轉移*或申索的執行日與你的更改投資指示的執行日相同,而你的強積金賬戶於累算權益轉移或申索後會被終止,你的更改投資指示將不獲處理。
*包括因我們收到僱主通知你已離職後的三個月內,仍未收到你的轉移╱申索的指示而將你在僱主強積金的供款賬戶轉移至個人賬戶的轉移。
在以上任何情況下,任何於重組投資組合、資產調配指示、自選安排轉移及╱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退款正待處理時而提交的指示,將於完成這些正待處理的重組投資組合、資產調配指示、自選安排轉移及╱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退款後的下一個營業日處理。
上述處理時間僅供參考,如有任何延誤,滙豐集團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