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成功投保「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並輸入優惠碼「3JUSC3」可享3個月保費豁免。
若確診原位癌/初期癌症,每張癌症保險保單可預支兩次不同部位的原位癌/初期癌症保障,每次癌症賠償額相等於保額的20%,應付癌症治療費用,以便立即接受癌症治療,防止病情惡化。
若受保人確診患上癌症,「易安康」將一次過支付全數或餘下的保額,以助受保人應付住院和癌症治療費用。如受保人在受保期間因任何原因不幸身故,「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將會支付全數或餘下的癌症保險保額作身故保障予受益人,協助家庭應付生活開支。
「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之受保人可於保單内加入一名18歲以下子女共享所有癌症保障,子女免核保,免額外保費,免等候期和生存期。兒童癌症保障之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50萬。
癌症保險保單批核後,癌症保障即時生效。「易安康」不設生存期,若確診患上原位癌、初期癌症或癌症,在確診後即可提出索償,毋須待存活至指定時期。
「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之保費只會每十年調整一次,保單一經生效,不論往後健康情況,一律保證保障至80歲。
提供港幣10萬、25萬、50萬、100萬、150萬、200萬、300萬及500萬保額 [1],靈活配合家庭需要。
想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
職場新秀Helen剛投身社會,收入不多,需要供養父母, 正尋求基本的癌症保險和人壽保障,保障自己及家人。因此投保了保額為一百萬港元的「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 保費相宜而且保費十年內不變,令她理財更有預算。
第一年
投保了「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
保額為港幣100萬
第二年
她不幸首次確診子宮頸原位癌
獲賠港幣20萬
第六年
她不幸確診初期甲狀線癌
再獲賠港幣20萬
第十二年
她不幸確診末期腸癌
獲剩餘保額港幣60萬賠償
「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保費相宜而且保費十年內不變,令她理財更有預算。
Helen可先後獲得3次現金賠償,分別為2次原位癌或初期癌症保障及1次癌症保障,Helen可立即安排癌症治療,防止病情惡化。
年輕夫婦May及Kenny的兒子剛一歲,May希望為自己及兒子投保此癌症保險計劃,母子二人同用癌症保障。
第一年
May投保了「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並將兒子加進保單內
保額為港幣150萬
第二年
May不幸確診乳房原位癌
獲癌症保障計劃賠港幣30萬
第七年
May的受保兒子確診患上急性白血病
獲癌症保障計劃賠餘下港幣120萬
「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保費相宜而且保費十年內不變
May及兒子可先後獲得2次現金賠償,分別為原位癌保障(May)及癌症保障(May的兒子)。
「易安康」是專門為癌症疾病而設的保險計劃,當中包括人壽保障、兩次原位癌 / 初期癌症保障、癌症保障及兒童保障(如適用),為「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受保人提供一筆過不限用途的賠償,以應付癌症治療及日常開支。透過「恒生保險」特設的網上投保平台,投保人可隨時隨地經由恒生銀行網站完成投保此癌症保險計劃之手續,過程簡易,讓投保人更快捷方便地完成投保過程。
「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不設等候期,受保人在保單簽發日起確診患上任何受保病症,可即時提出索償;計劃亦不設生存期,確診癌症後不需存活至指定時期才提出索償,助受保人盡快接受適切的治療。然而有關病症在保單簽發日之前確診,則不獲任何賠償。詳情請參閱「主要不保事項」。
假如受保人確診患上原位癌 / 初期癌症,保單會以一筆過方式預支保額的20%,每張保單只可作兩次不同器官的原位癌 / 初期癌症賠償。假如受保人確診患上癌症或不幸身故,保單會一筆過發放全數保額(需扣除任何預支賠償(如有))。有關賠償將以支票支付。
不會,「易安康」的賠償金額不會因為「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受保人已獲享其他公司的賠償而受到影響。
「易安康」是專門為癌症疾病而設的保險計劃,當中包括人壽保障、兩次原位癌 / 初期癌症保障、癌症保障及兒童保障(如適用),為「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受保人提供一筆過不限用途的賠償,以應付癌症治療及日常開支。透過「恒生保險」特設的網上投保平台,投保人可隨時隨地經由恒生銀行網站完成投保此癌症保險計劃之手續,過程簡易,讓投保人更快捷方便地完成投保過程。
在網上完成申請「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手續時,會出現確認畫面供你核實申請資料。申請完成後,會即日傳送一封電郵給你以確認收妥你的癌症保險計劃申請。一般情況下申請通知會在七至十個工作天內,通過短訊傳送給你。若「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申請成功,保單會郵寄到你的通訊地址,整個申請過程簡單,助你節省時間。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易安康」熱線2998 8038。
於十年保單期內,保費會維持不變,並每十年作一次調整。調整根據該類保險的收費標準而釐定。保費以月繳方式繳付,你可選擇透過恒生銀行戶口扣賬,或利用恒生信用卡繳付保費。
假如受保人確診患上原位癌 / 初期癌症,保單會以一筆過方式預支保額的20%,每張保單只可作兩次不同器官的原位癌 / 初期癌症賠償。假如受保人確診患上癌症或不幸身故,保單會一筆過發放全數保額(需扣除任何預支賠償(如有))。有關賠償將以支票支付。
一般情況下,受保人必須經註冊 醫生診斷證實患上「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受保障範圍內之病症後90天內,向「 恒生保險」遞交索償申請及提供有關證明 。於提交申請前必須留意保單之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如在索償方面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恒生保險」索償服務熱線2288 6992,我們的客戶服務主任將樂意為你服務。
不會,「易安康」的賠償金額不會因為「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受保人已獲享其他公司的賠償而受到影響。
「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不設等候期,受保人在保單簽發日起確診患上任何受保病症,可即時提出索償;計劃亦不設生存期,確診癌症後不需存活至指定時期才提出索償,助受保人盡快接受適切的治療。然而有關病症在保單簽發日之前確診,則不獲任何賠償。詳情請參閱「主要不保事項」。
如要將子女納入「兒童保障」內,投保人可在投保「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時選擇在保單內加入該名子女成為受保子女,也可在投保後再將子女加進保單內,只需提供該名子女的個人資料以作處理申請之用。如需在保單簽發後才將該名子女加進保單內同享保障,可致電「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投保熱線2998 8038查詢詳情。每張保單只可為受保人一名子女提供「兒童保障」,且該名子女的年齡必須為18歲以下。受保子女一經提名後,不得更改。「兒童保障」不需額外保費,保單一經批核後,受保子女(6)與受保人的保障會同時生效,兩人共享保單所涵蓋的保障額和所有保障範圍。
「易安康」設有21個曆日[2]的冷靜期,如你對保單有任何不滿,可在冷靜期內遞交保單退保申請表以要求本公司取消你的保單,及取回任何已繳保費及保費徵費。冷靜期過後,保單持有人亦可於任何時間遞交保單退保申請表要求退保(即取消保單),退保後保單即告終止。由於本計劃並無儲蓄成分(即現金價值),已繳付的保費將不獲退回。
如你對保單有任何疑問,可致電 2596 6262 查詢。 如你是恒生銀行網上理財客戶,你亦可登入恒生銀行 網上理財網頁,透過網上保單服務輕鬆處理你的保單。該網上服務可讓你 於24 小時任何時間內查閲「易安康」癌症保障計劃之保單資料及 更方便快捷地提交保單申請。
我可以提供保險資訊以及申請程序與詳情
我可以提供保險資訊以及申請程序與詳情
立刻諮詢 H A R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