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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申請表 (提供可輸入資料模式) 登記參加你僱主的強積金計劃。
重要事項:在申請參加計劃前,請參閱產品資料。
下載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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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61 (可輸入資料模式)
HA61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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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務居民自我證明表格 (CRS-I (HK)–MPF)
確認個人的共同匯報標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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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I |
更改自願性供款安排指示表格
作出或更改定期的額外自願性供款指示。
由於僱主必須從你的薪酬中扣除你的自願性供款,因此本表格須由僱主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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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55 |
更改個人資料表格 (提供可輸入資料模式)
更改個人資料,包括地址、聯絡電話、電郵地址及所選用的通訊語言等。
如需更改的資料並不包括在表格內,請以書面通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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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91 (可輸入資料模式)
HA91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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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更改簽名式樣
更改簽名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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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92 |
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 (提供可輸入資料模式)
離職時將累算權益保存在現有的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將累算權益由另一個強積金計劃轉移至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或由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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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M (可輸入資料模式)
HAPM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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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成員整合個人賬戶申請表
整合多個強積金個人賬戶至一個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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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P(C)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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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申請表
離職時將最低強積金利益由職業退休計劃轉移至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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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B |
僱員自選安排- 轉移選擇表格
在現職期間把原計劃供款賬戶內的累算權益轉移至你所自選新計劃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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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EC |
更改投資指示表格
更改現有投資及/或未來供款及/或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的投資分布,表格適用於下列情況:
- 更改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的投資分布。你賬戶內的單位將會適量地沽出(如適用),並購入其他基金以達致新投資分布百分比;或
- 只更改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的投資分布。現有投資的投資分布將維持不變;或
- 只更改現有投資的投資分布。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的投資分布將維持不變;或
- 離開「預設投資策略」。即所有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將按你緊接離開「預設投資策略」前的投資分配作投資。為免混淆,在此情況下,將不會再就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重新調整比重或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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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P |
提取部分結餘申請表
要求提取不受強積金法例的保存條例所限制的權益結餘。有關申請可能須經僱主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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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54 |
到達退休年齡後的累算權益處理指示書
通知我們如何處理你在年滿65歲後的累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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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AT |
賬戶報表要求表格
1. (適用於僱主及成員) 要求索取過去7年內的任何僱主或成員報表副本。
索取每個計劃財政年度的周年報表的手續費為港幣50元。
2. (適用於僱主) 要求索取強積金成員供款記錄。
3. (適用於僱主) 要求索取有關僱員累算權益資料,作為根據強積金計劃條例第12A處理有關僱員支付或應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退款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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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T |
僱主就僱員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理由申索的同意書
獲得你的僱主同意於在職期間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理由申索從僱主自願性供款(如有)、轉移自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部分(如有)、僱主特別供款(如有)、僱員自願性供款(如有)及轉移自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部分(如有)所產生的累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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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T |
終止受僱的法定聲明
終止受僱及終止受僱日期的證明文件。表格適用於下列情況:
- 有關受託人無法確定前僱主的所在;或
- 有關前僱主拒絕向受託人提交僱員終止受僱的書面通知。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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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C(SD)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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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受僱原因及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法定聲明
終止受僱及終止受僱日期的證明文件。表格適用於下列情況:
- 如有關僱員就僱主自願性供款或/及僱主職業退休計劃轉移款項擁有累算權益;或
- 如有關僱員為僱主已服務不少於2年。
此表格必須連同「終止受僱的法定聲明」(MPF(S)-C(SD))一併交回。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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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D |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表格 MPF(S) – W(R)] (提供可輸入資料模式)
以年滿65歲退休年齡或年滿60歲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整筆支付或分期支付累算權益。
申索表格必須連同適當的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如適用)一併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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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R (可輸入資料模式) |
更改定期提取指示表格
更改強積金每月定期提款金額,付款方式,以及取消定期提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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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W |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表格 MPF(S) – W(O)] (提供可輸入資料模式)
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
申索表格必須連同適當的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如適用)一併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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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O (可輸入資料模式) |
基於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
因提早退休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證明文件。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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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W(SD1)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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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
因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證明文件。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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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W(SD2)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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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小額結餘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
因賬戶只有小額結餘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證明文件。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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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W(SD3)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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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計劃成員的產業受託監管人就申索累算權益所作的法定聲明
由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計劃成員的產業受託監管人代表其就提早退休 、小額結餘或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理由提出申索累算權益的證明文件。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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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W(SD4)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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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成員罹患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第158(3)條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附表2第6(12G)條所指的末期疾病證明書
因罹患末期疾病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證明文件。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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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W(T)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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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
因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證明文件。
若你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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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S)-W(M)
(有關表格可從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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